4月7日,*ST太安公告称,4月2日,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汕头中院”)发出《决定书》和《民事裁定书》,汕头中院决定终结公司的预重整程序,不予受理申请人(债权人)广州众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及上市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