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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情,是公司通过网络查询获知,也就是说,不是大股东通知的,公司也没有向大股东兄弟俩正式确认这个信息。是不是可以认为,大股东已经无法正常联系了呢?交易所对于大股东不及时向公司通报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重大信息的行为,不应该及时监管吗?公司的管理层和几个独立董事,对于这种涉及到公司股权变动的重要敏感信息,完全是事不关己的状态,是否属于失职失责?如何追究责任?
地球人都知道的…上市公司这信披太慢了,落后了小半个月。热烈欢送吃喝嫖赌的姜董下台!
姜总下野!谁会上台呢?
信批没啥问题吧?去年12.29卖,12.15发的公告。今天发也是刚刚好啊……关键下一个利好你打算周几发?我建议是周四晚。
虎哥,百灵这个价格入手合适吗?
预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