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1 12:18
上市公司的证券办复制粘贴一下,节省了工作量,应付了监管规定,也糊弄了中小投资者,但实际上违背了信息披露的原则,只是我们中国的股市制度不追究。
更可恶的是一些内幕信息,很明显有部分人是提前知道的,比如上市公司的经营数据在财报披露前就泄露了;一家公司的可转债满足下修条件后,公司是否会提议下修转股价,可转债的价格总是能提前反映,因为有部分人提前已经知道答案了……
监管机构经常说保护中小投资者,那完善信息披露机制总不难吧。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电话会议、视频会议,应该把接入方式开放给所有投资者,而不是只给少数投资者开小灶。即使机构去上市公司实地调研,问答环节也可以直播、录像。
还有这些上市公司,他们难道真的以为中国的投资机构会是他们的长期投资者?$伟星新材(SZ002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