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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27 08:56

董事(除独立董事外)候选人由董事会、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 以上的股东以及在管理岗位的原始创业者、管 理层团队及其主导的合伙平台提名

为了维护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和保护中小 投资者的权益,以下事项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 事同意: (一)章程修改方案; (二)提议增选、变更董事; (三)管理团队的解聘与选聘; (四)改变原有主营业务方向的重大经营 方案或投资方案; (五)改变原有创新与激励的制度、方案 和规则。 

环环扣!董事和在管理岗位的原始创业者、管 理层团队简直就是利益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