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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涛股份:2022年05月11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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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16 11:26

洪涛股份拖欠货款1(金额:53万多):判决:一、洪涛公司应当自判决生效之日其十日内向特艺达公司支付货款530115.55元;二、洪涛公司应当自判决生效之日其十日内向特艺达公司支付拖欠货款的违约金26505.77元;三、驳回特艺达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案件受理费9366元、保全费3170.57元,由洪涛公司负担;上述费用特艺达公司已预付,洪涛公司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迳付特艺达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