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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互动易 投资者DDQ 提问: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第七条是指在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规模条件情况下应当遵守的停牌规定,你公司现在情况是“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规模情况”。而你公司所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遵守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规定”这条规定并不存在,是你公司凭空捏造的假规定,企图欺骗投资者,如果有请指出是哪个规定?哪一条?如果没有,你公司无法明确指出是哪个规定?哪一条?要求复牌

公司官方回答:公司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应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需按《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履行相关程序。公司因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而停牌,需参照执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中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有关规定。 近期其它上市公司因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而停牌情况可供参考,如6月9日、7月8日、8月8日公告的万润科技(002654);8月11日公告的奥瑞金(002701);6月1日、6月29日、8月1日公告的皖通科技(002331);6月9日、7月12日公告的爱康科技(002610);7月7日、8月4日公告的旭光股份(600353)等等。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