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控制人,确实有太大的控制和操作权限,只有证监会才能发现?2~3年前的事,没有一个预警或吹哨人?希望类似的事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打重罚,这才 是资本市场的根基。
国企踏马都造假,你说这什么破股市…
证券欺诈和财务造假应该入刑,完善投资人集体诉讼制度,由违法分子和中介机构证券公司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等承担完全连带赔偿责任。
罚多少?下次还敢
这可是国企呢,老百姓还能相信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