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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公告是我向深交所反映后,应深交所要求出的。按深交所上市规则(2018)要求,被风险警示后,必须每月出一次进展公告,公司前几个月都没做到,向公司反映,公司说已归还大股东占款,不需要出。但按规定只要没被摘帽,都必须每月出进展公告,直到摘帽。只要本金归还,就算解决了大股东资金占用。因为这利息,有的是按贷款利息算的,有的甚至按存款、理财利息算,而用资产抵债,压根就不算利息。所以还有部分利息没归还,不影响已解决资金占用。
无语 还差五百多万利息?
8亿都还了,差几百万利息,嫌帽子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