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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互动易】“大爷①” 提问:青岛人在今年初第一次收购时,考虑控股权问题,以19.93元溢价一倍收购,咱可以理解。但现在收购君合的股份,仍是19.93元,咱就非常费解。放着二级市场9元多一股不买,非要买19.93元的?难道当初青岛人在第一次收购时就与当时的控制人达成协议,要以同样价钱收购君合的股份?那,问题来了,若当时有这协议,当初为什么不公开?是否违反信息公开原则?对投资者是否公平?

公司官方回答:感谢您对美达股份的关注!今年年初的股份转让事项及目前正在办理的股份转让事项,相关当事人均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并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则,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