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股炒成大股东!持股超10%未报告 罚单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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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天津证监局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王某林控制11个账户交易“滨海能源”这只股票,其间2次持股达5%,最高持股达11.09%。其未按规定披露,且仍继续交易该股票,违反了相关规定。 王某林申辩称,继续交易股票是由于受到误导,是...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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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1 13:01

怎么持有能够买进称为股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