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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互动易】“井中鬼魅” 提问:请问贵公司在2月份拟收购东方富海的股权,为何现在查询东方富海的股东却不显示贵公司的信息?请问此事件进展如何?

公司官方回答:您好,为深入贯彻公司发展战略,进一步拓展金融投资的广度、深度和专业度,打造“银行+PE”的全新模式,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萍乡市富海久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机构和自然人签署了《关于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及认购协议》、与珠海金控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机构和自然人签署了《关于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拟出资人民币25.20亿元,受让暨增资东方富海2.10亿股股份,占其股份比例为42.86%。 协议正常履行。截止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股份转让事宜,持有东方富海1.2亿股股份,占其股份比例为30%。(详见公司2017-018至020号、2017-025至026号公告及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等) 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