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对投资标的拥有优先收购权。在并购基金收购盛马化工股权完成(以工商变更登记日期为准)后 24 个月内,如盛马化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总净利润未达到 9 亿元,则并购基金有权启动其他处置程序”两年的利润9亿,出21亿收购,看起来是个不错的deal,我也不说too good to be ture 这种废话,只是你自己的一屁股债怎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