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混改交易架构分解:董明珠如何巧设杠杆实现少数派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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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并标星:透镜公司研究 独立的第三方研究机构,关注资本市场及上市公司 透镜公司研究原创图片/小伶 混改结束后,董明珠领导的管理层通过极其精妙的交易架构和杠杆设计,以极少的实际出资额和持股比例,实现了对格力电器上市公司全方位...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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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3 07:53

这篇文章解释比较清楚,推荐关心格力又不明白的人耐心读一读。

2019-12-13 08:42

@刘步尘 流不尘之流速速来围观!

2019-12-14 16:10

留着再看

2019-12-13 22:16

(一),珠海毓秀是一家公司制(股份制)企业,它有四个股东,其中的第一大股东为格臻投资,持股比例达到了41%——显然,格臻投资拥有对珠海毓秀最强的最终控制话语权。
(二),“综合以上,透镜公司研究粗略计算,混改之后,董明珠将在未来的格力股东大会上能够直接、间接控制或有效争取至少相当于格力总股本28%的投票权支持,”




这是本文中最大的2处错误!正是这2处错误把董总说成拥有格力电器的控制权。


(一)的错误在于:在珠海毓秀层面,格臻投资持股比例达到了41%,单一股东是最大的,但HH Mansion(占珠海毓秀11%)与珠海高瓴(占珠海毓秀38%)是一致行动人,两者占珠海毓秀49%,高于格臻投资。而珠海毓秀是LP的。因此,“格臻投资拥有对珠海毓秀最强的最终控制话语权。”不成立。
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已明确说了三个层次:珠海毓秀、珠海明骏、格力电器都没有实际控制人。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说的是:珠海毓秀三人董事会由高瓴+HH Mansion、Pearl Brilliance、格臻投资各派一人,涉及格力电器的决定由2/3(含本数)确定,这一条还不利于董总呢!( Pearl Brilliance的曹俊生是张磊的老乡,由经磊引进来的。)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说的另一条到有利于董总管理层团队的:珠海明骏派出三人为格力电器的董事,其中两人要得到董总管理团队的同意。也是这条是最主要的。
(二)也就自然不成立了:28%=15%(珠海明骏)+4%(后期股权激励)+0.74%(董总自有)+8.91%(京海)。那个15%不归董总管理层团队管。
那么董总管理层团队能直接影响格力电器股份有多少呢?
计算如下:
董总自有:0.74%
京海:8.91%
后期股权激励:4%
在珠海明骏中:第一次LP=6.3794%(13.94亿元),第二次:珠海博韬转让4.7236%(10.32亿元)给格臻投资,总计11.1030%(24.26亿元)。
11.1030%*15%=1.6655%(忽略珠海贤盈作为GP在珠海明骏中的占比0.0567%,因为太少了。这其中也格臻投资的股份)
董总管理层团队能直接影响格力电器股份=0.74%+8.91%+4%+1.6655%=15.3155%
而泛高瓴系(高瓴+HH Mansion+Pearl Brilliance)占格力电器股份为13.3345%

2019-12-13 21:43

作者厉害,我当初也明白就这么回事,可惜想得清楚讲不明白。

2019-12-13 12:48

这篇文章是我看过有关格力电器混改的所有文章中,说的最明白的⋯

2019-12-13 10:53

格力电器

2019-12-13 10:43

雪球里的小韭太多了

2019-12-13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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