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第23条“上市公司人员应独立于控股股东。上市公司的经 理人员……在控股股东单位不得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 务”之规定,茅台股份的袁仁国及刘自力在股份公司的兼职也不符合规定啊,怎么没见贵州证监局行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