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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互动易】“客户1234abcd” 提问:作为一家公众公司,向投资人披露信息是最基本的责任。贵公司对于12家公司无限售的重要信息在恢复上市前闭口不谈。现在只强调在一年前的文件中有提及,是否信息披露不到位? 《国际金融报》在去年报道说*ST川化重组方存在关联关系,请问贵公司对此问题是否进行了尽职调查?

公司官方回答:您好,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未向投资者披露信息的情况。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10日刊登的《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实施的公告》等公告。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