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静股份股东质押5300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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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振静股份公告信息显示,出质人:四川和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邦集团”);质权人:华西证券(002926)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时间:2018年7月6日;质押股份数量:5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2.08%。和邦集团质押股份为限售...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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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金需求  (l)大股东利用股权质押开辟融资渠道。第一,股权质押简单快捷。股权价值的评估一般以股票市场价值为准,不像动产、不动产需要通过专业的评估机构,相对简单,企业和银行都比较容易操作,较之不动产质押,股权质押的手续更简便快捷。第二,《公司法》股份转让的限制使其无法通过出售股票取得资金。第三,银行对于中小企业的信贷政策相对比较严格。中小企业资产较少、规模不大,抗风险能力不强,股权质押作为一种创新的融资方式,将会拓宽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大大增加它们的融资机会。  (2)大股东利用股权质押增加企业的融资额度。资产等于负债加所有者权益,一个正常经营的公司其产权比率一般为1.2,也就是说如果以公司的资产抵押或是质押,其获得的最高借款不超过净资产的2.2倍,再打个7折,大股东可获得约1.5倍净资产的贷款,而按股价计算的股权质押融资方式能较大地放大融资额度。  2、维持或增加控制权  大股东采用股权质押的方式维持或增加其对公司控制权是由股权质押本身的特点决定的,因为将所持股权进行质押后,出质股东仍然保留持股公司的控制权。面对好的赚钱机会,投资者都会义无反顾参与其中,大股东会选择在二级市场上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变现,以获得发展所需资金。但如果该上市公司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为获得投资资金而处置该股票就不亚于割肉了。若大股东采用股票质押的方式,不仅可以获得充裕现金,还可以降低因公司股权减少导致丧失对公司经营控制权的风险。有些公司在二级市场上可能会面临着恶性收购的情况,为增加控制权,大股东必须取得资金进入股市护盘。当市场稳定时再将增持股份抛出偿还贷款,大股东就可以在不动用自有资金、不影响自身经营的情况下化威胁于无形。  3、风险转移  具有经济利益关系的企业为解决融资难题而相互担保或是进行关联担保,形成的关联就是担保链和互保网,它在我国广泛存在。一旦担保链或互保网上的某个环节出现问题,就可能带来该网上其他企业多米诺骨牌式的倒塌。大股东进行股权质押融资,可以减少或有负债,从而降低担保链和互保网引发的风险。  股权质押赋予股东一个选择权:还款赎回股权,或不还款将股权变相转让给受质人,而最终选择取决于这两个选项给大股东带来的收益对比。当公司股价上升时,股权价值大于借款,大股东选择还款取得股权是理性的;当公司股价下降时,大股东是否还款则要看股价下跌程度,一旦跌破借款金额,大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