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梦百合董事长倪张根曾表示:“我愿用100万美元打1块钱的官司,在本土遇上垄断经营与不敬契约的行为,我们必用法律武器捍卫到底,我就是要用梦百合的胜诉案例,来撬动中国司法完善的进程。”
就喜欢这样死磕的人,中国就缺这样死磕的人
但关于一半合同一半市场价购买是合同签订前我就确定好的(因为合同签订的是当时的市场价20300,而半年前的价格是14000,所以说合同价便宜是不对的)。另外一个公共号文章就没有这么公正了(万华喉舌还是多啊牛逼。),说我已经套现很多小目标,纯粹瞎扯,到今天我原始股一股没卖——红塔的股份是二级增持的,我需要在原始股解禁前和增持的股份做隔离(我混在一个账户里了。)
因此梦百合董事长倪张根曾表示:“我愿用100万美元打1块钱的官司,在本土遇上垄断经营与不敬契约的行为,我们必用法律武器捍卫到底,我就是要用梦百合的胜诉案例,来撬动中国司法完善的进程。”
就喜欢这样死磕的人,中国就缺这样死磕的人
媒体报道的越多越好,是非曲直越辩越明,买了点股票的小股民代入感不要太强,基于已知的事实评论。
这么看万华是有定价权的
看了许多人的分析,包括倪总本人,还有某万华北京前员工的说法,综合下来这个纠纷前因后果应该不复杂。简单来说就是两家签订了长期供货合同,但双方约定好了以合同约定价格供货量和按市场价供货量各50%,以此推断,合同里关于供货价格的约定没有什么漏洞和毛病(况且我不相信市值百亿千亿的上市公司会在最基本的供货合同上出现如此明显的语义含混和漏洞)。但因原料市场价格上涨大大超出预期,万华方面出于经济利益拒绝继续按照双方约定方式和价格向梦百合供货,如此一来给梦百合造成了相当程度的经济损失和另外寻找供应商的困难局面。且由于万华的强硬态度使得梦百合方难以接受,于是冒着得罪国内最大原材料供应商的风险发起诉讼。大体应该就是这样,我挺倪总$梦百合(SH603313)$
文中引用梦百合今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扣费利润和增速却用了半年报的数据,不够严谨哦!
感觉合同条文还是用数据、表格来比较好 中文有时挺模糊的 有人就要故意曲解一时半会还没地说理去
原来万华不是个东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