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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e互动】“割肉好痛苦啊” 提问:协议资产重组总额已确定,明显没有达到50%的重大重组的标准?为何还称“重大资产重组”?而且内容中对手已确定、交易总额已确定、基本协议已签署,怎么还以要保护投资者的名义强迫投资者不能交易,严重影响投资者的流动性,而且公司的股票价格非常准确的下跌到较低位置时公司选择停牌

公司官方回答:您好,1、您所称的50%的标准并非《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唯一的衡量标准。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大船和武船相关股权适用重大资产重组程序。2、公司与交易对方9月13日签订的框架协议只是对本次方案的原则性约束,详细方案、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国资监管部门的沟通等还在进行中,后续待相关工作完成后会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方案。3、公司停牌是由于触发了重大事项停牌的条件,不存在您所说的准确选择停牌时机的问题。谢谢!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