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5 21:13
下作
体股东合法权益,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
可,拟自被动处置结束之日起 6 个月之后的 3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
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5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以下简称“本次增持计划”)。
下作
两张兄弟太令人恶心了!
实际意思是六个月后如果公司还在,就买回来,公司倒闭了自然不用买回来了
就没人能治这两条gou吗?
倒闭了
上市公司公告拟增持,但最终在规定时间之内并未增持,不算违规,但是失信,会收到股民的信用危机,导致股民用脚投票、股价跳水或者直接跌停板,你们觉得小作文以后还有多少信用可以用?
又开始乱来了。
增持的目的是为了减持!回购才是正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