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 1 月 19日丨 广州港(601228.SH)公布, 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广州市国资委”) 将 其 持有 的 公司 控股 股东 广州 港 集团 有限公司 (“ 广州港集团 ” ) 10% 的 股权 无偿 划转给广东省财政厅以充 实社保基 金 。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