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银行公告,该行近日收到北京证监局警示函。据悉,北京银行收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应诉通知书》后未及时披露。刘彦雷作为北京银行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信息披露事务,对此应承担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