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经但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未向监管部门报告的本行股东,不得行使股东大会召开请 求权、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处分权等权利;”这句操作空间有点大,什么样的股东是“应经”
核销5000万以下行长批就行了,之前可是2000万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