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内部问责是指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班子的成员在其所管辖的部门及工作职责范围内,因其故意或过失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第二章 问责范围第五条 本制度所涉及的问责范围:1、董事、监事不履行或不正确...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