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时披露诉讼事项 天目药业及董秘收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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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凤茹)天目药业6月11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因公司未及时披露诉讼事项,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简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公告...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