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新闻转发:0回复:0喜欢:0

上证e互动 唔明2008 提问:鉴于当前市场上多个微信公众号转载关于贵公司业绩造假的博文,虽然贵公司已经发布详尽的澄清公告,但由于公司的澄清公告并未全面性地向公众展示,因此目前交流平台或个股股吧的评论可以看出,群众并不认可澄清公告的事实。请问贵公司会否考虑“法披”手段或“公众媒体披露”方法进行再次澄清?

公司官方回答:您好,谢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已于5月10日发布了《关于媒体报道澄清的公告》,对相关媒体质疑问题在公告中做了详细澄清,并结合交易所对公司2016年年报事后审核及媒体质疑澄清公告相关事项的问询,于6月10日发布公告进行了详尽详实回复,具体请您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当期报纸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公告详情。也欢迎公司股东有机会实地考察。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