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处罚中毅达 :虚增净利润罚款18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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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青网1月5日电(记者侯慧雪)1月5日下午,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毅达”)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称,中毅达全资子公司厦门中毅达环境艺术...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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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06 13:22

好!

2018-01-05 22:40

中毅达(600610)索赔征集
一、专业证券索赔律师谢连杰认为,参与索赔的投资者需符合以下条件:即于2015年10月28日-2016年11月16日期间买入,并在2016年11月17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有望获赔。

特别提醒:中毅达(600610) 虚假陈述已于2018年1月6日被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即将正式被《行政处罚》,诉讼索赔工作已进入准备阶段。

二、中毅达(600610)虚假陈述被罚始末
2016年11月17日,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毅达”或“公司”)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编号为沪证监处罚字[2017]8号的《行 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涉及内容如下: 中毅达全资子公司厦门中毅达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厦门中毅达)在未实施任何工程的情况下,以完工百分比法累计确认了井 冈山国际山地自行车赛道景观配套项目的工程收入7,267万元、成本5,958.94万 元和营业税金244.17万元,导致中毅达2015年三季报涉嫌虚增营业收入7,267万 元,占当期披露的营业收入的50.24%,涉嫌虚增利润总额1,063.89万元,占当期披露的利润总额的8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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