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新闻转发:0回复:0喜欢:0

【上证e互动】“大家桃胡” 提问:公司在今年增持承诺的027号公告内并未提示有资金不到位的风险,是否属于增持主体风险提示不充分的问题?037号增持进展公告内补充资金风险提示就可以完全替代前面公告的问题吗?增持前不要做好资金筹措和预防措施吗?没钱还做什么增持承诺?这不是典型忽悠二级市场投资者吗?

公司官方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会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相应信息披露程序,同时也已积极通知相关增持主体按时实施相关增持计划,以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感谢您的关注!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