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子其实是买卖定价依据纠纷,买卖定价依据由卖家也就是被告制定,你爱买不买,并没有强买强卖,所以原告胜诉的概率极小。公司对越都石油的控制力惊人,所以并不存在子公司失控的情况。本次诉讼完全属于商业经济纠纷,并不涉及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的问题。做生意么,有诉讼是很正常的商业行为,哪个上市公司没有诉讼案?所以上市公司都有常年聘请的法律顾问。综上所述,本次诉讼不会影响海越的摘帽进程,属于假利空~
原告是中石化孙公司,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情要翻出来了,海越这货吃相是真难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