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股份的锁定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国丰投资、合成国际、中诚投资、中凯信投资、德杰汇通 所认购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的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 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等股 东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但前述股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 转让或无偿划转不受前述锁定期的限制,但受让主体仍应遵守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继续 履行相关的承诺。
36 个月锁定期届满后,各业绩补偿义务主体履行完毕补偿义务前,上述新 增股份不得解锁。 本次发行完成后 6 个月如万华化学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 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国丰投资、合成国际、中 诚投资、中凯信投资、德杰汇通持有的万华化学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在此之后按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现在只等东南西北風了,不管任何风,万华都会乘风而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