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书披露,张瑜文自2006年1月至2011年3月期间,通过其控制的琪创能等账户通过司法拍卖、间接受让和交易所交易等方式合计持有商业城股份超过5%时,未向中国证监会或派出机构、上证所做出书面报告,未通知上市公司并进行公告;同时,在上...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