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 新闻 | 转发:32 | 回复:123 | 喜欢:12 |
司法鉴定股票跌幅,怎么赶脚有点扯淡涅?
靠码字赚钱,也是要付出代价的
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还是孤独得研究个股吧
律师斯伟江观点二:【陈永洲案认罪之二】我昨天看到一个律师同仁因为在上海某看守所拍照而被中止会见,但我们看到央视的摄像机一次次进入侦查阶段的看守所,难道央视的权利比辩护律师的权利还大?央视这种单方面报道,配合警方,如果说长沙警方涉嫌做中联重科的家丁的话,那央视就是长沙警方的美容师。这是中立的媒体吗?
26分钟前 来自新浪微博
律师斯伟江观点:【陈永洲认罪的看法】1,陈的口供不排除存在被刑讯之可能,未经法庭认定之前,未必属实,赵作海佘祥林都承认自己杀人;2,即便陈收钱,只要报道基本属实,不构成损坏商业信誉罪,只可能涉嫌商业受贿,长沙警方对此案无管辖权。3,本案长沙警方程序违法仍需深究;4,央视播放时应有其辩护人观点以平衡。
今天07:58 来自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