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联合投资体由A类投资方(不低于3家)和B类投资方(不低于4家)组成。其中:A类投资方中至少有2家为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5年(含)以上、实缴资本不低于30亿元的企业法人(以2019年审计报告为准),且该2家中至少有1家从事农业企业股权投资(以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为准);B类投资方中至少有3家从事家禽养殖或种蛋销售业务(以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为准)。 3、意向投资方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高领?
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