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7年4月8日,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不低于4.37元/股,根据“调高不调低”的原则,本次非公开发行不再调整发行价格,发行价格仍为不低于4.74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