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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e互动 奔跑中的蜗牛 提问:你好!请问:2017年4月5日的公告与2017年7月5日的公告有什么区别。

公司官方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第五十四号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符合行权条件公告(2016年8月修订)》的规定,选择自主行权方式的,公司应当于每季度结束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上一季度股票期权行权结果暨股本结构变动公告。因第二季度激励对象没有行权,2017年4月5日和2017年7月5日两个公告中累计行权数量因此没有变化,内容也基本一致。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