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02 13:36
本公司部分终端客户以所购买的工程机械作抵押,委托与本公司合作的经销商(以下简称“经销商”)或湖南中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中发”)向三一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办理按揭贷款,按揭合同规定单个承购人贷款金额为购工程机械款的70%-80%,期限通常为 2-4年。根据金融机构惯例,如承购人未按期归还贷款,湖南中发(或经销商)、本公司负有向三一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回购剩余按揭贷款的义务。截止2019年06月30日,本公司负有回购义务的累计贷款余额为32.26亿元。
为促进公司工程机械设备的销售、满足客户的需求,本公司与中国康富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康富国际”)、湖南中宏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中宏”)开展融资租赁销售合作,并与康富国际、湖南中宏及相关金融机构签订融资租赁银企合作协议,约定:康富国际及湖南中宏将其应收融资租赁款出售给金融机构,如果承租人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内无法按约定条款支付租金,则本公司有向康富国际及湖南中宏回购合作协议下的相关租赁物的义务。截止2019年 06月30日,本公司承担此类回购担保义务的余额为人民币 76.07亿元。
------同去年相比,增加的比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