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发生碰撞并殴打被碰撞的人 男子酒后耍横获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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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三明11月1日电(通讯员 郑世贤)喝酒后驾驶小车,连续发生碰撞事故,还无故殴打被其碰撞的人。近日,经福建省尤溪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犯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蔡某某有期徒刑一年。 2014年12月2日晚,蔡某某和朋友在酒家喝酒后...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