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华曦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李波、李建一、党慧、陈京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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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华曦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李波、李建一、党慧、陈京华: 经查,你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与智慧媒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媒体)的交易金额分别为1,410.27万元、25,132.19万元、5...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