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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现金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2014年年度报告。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3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广发现金宝场内货币  基金主代码 519858  交易代码 51985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12月2日  基金管理人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93,399,414,798.0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3-12-02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广发宝A 广发宝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519858 519859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39,175,991,169.00份 54,223,423,629.00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保持较高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稳定的、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深入研究国内外的宏观经济走势、货币政策变化趋势、市场资金供求状况的基础上,分析和判断利率走势与收益率曲线变化趋势,并综合考虑各类投资品种的收益性、流动性和风险特征,对基金资产组合进行积极管理。  业绩比较基准 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货币市场基金,长期风险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段西军 蒋松云   联系电话 020-83936666 010-66105799   电子邮箱 dxj@gffunds.com.cn 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95105828,020-83936999 95588  传真 020-89899158 010-66105798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摘要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网页链接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31-33楼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4年 2013年12月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12月31日 -   广发宝A 广发宝B 广发宝A 广发宝B {cfid-fgi_JiJinJianCheng__A}{word_merge} {cfid-fgi_JiJinJianCheng__B}{word_merge}{concurrence}  本期已实现收益 78,648,641.38 79,697,089.34 3,435,280.55 7,315,902.38 {cfid-pt_BenQiLiRunKouJianBenQiGongYunJiaZhiBianDongSunYiHouDeJingE_t-2_A#merge} {cfid-pt_BenQiLiRunKouJianBenQiGongYunJiaZhiBianDongSunYiHouDeJingE_t-2_B#merge}  本期利润 78,648,641.38 79,697,089.34 3,435,280.55 7,315,902.38 {cfid-pt_JiJinBenQiLiRun_t-2_A#merge} {cfid-pt_JiJinBenQiLiRun_t-2_B#merge}  本期净值收益率 4.9032% 5.5490% 0.4838% 0.5299% {cfid-pt_JiJinBenQiJingZhiShouYiLv_t-2_A#merge} {cfid-pt_JiJinBenQiJingZhiShouYiLv_t-2_B#merge}  3.1.2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4年末 2013年末 2012年末   广发宝A 广发宝B 广发宝A 广发宝B {cfid-fgi_JiJinJianCheng__A} {cfid-fgi_JiJinJianCheng__B}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391,759,911.69 542,234,236.29 2,175,983,692.28 3,765,617,195.48 {cfid-pt_QiMoJiJinZiChanJingZhi_t-2_A#merge} {cfid-pt_QiMoJiJinZiChanJingZhi_t-2_B#merge}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0100 0.0100 0.0100 0.0100 {cfid-pt_QiMoJiJinFenEJingZhi_t-2_A#merge} {cfid-pt_QiMoJiJinFenEJingZhi_t-2_B#merge}  注:(1)所述基金财务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和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货币市场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3)本基金利润分配按日结转份额。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广发宝A: 阶段 份额净值收益率① 份额净值收益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3029% 0.0212% 0.0894% 0.0000% 1.2135% 0.0212%  过去六个月 2.5047% 0.0176% 0.1789% 0.0000% 2.3258% 0.0176%  过去一年 4.9032% 0.0129% 0.3549% 0.0000% 4.5483% 0.0129%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5.4108% 0.0125% 0.3840% 0.0000% 5.0268% 0.0125%  2.广发宝B: 阶段 份额净值收益率① 份额净值收益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4588% 0.0212% 0.0894% 0.0000% 1.3694% 0.0212%  过去六个月 2.8222% 0.0176% 0.1789% 0.0000% 2.6433% 0.0176%  过去一年 5.5490% 0.0130% 0.3549% 0.0000% 5.1941% 0.0130%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6.1084% 0.0125% 0.3840% 0.0000% 5.7244% 0.0125%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活期存款利率(税后),即(1-利息税率)×活期存款利率。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广发现金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 累计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3年12月2日至2014年12月31日) 1、广发宝A / 2、广发宝B / 注:基金建仓期为基金合同生效后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合同有关规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广发现金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净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对比图 1、广发宝A / 2、广发宝B / 注:合同生效当年(2013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未按自然年度折算。 3.3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广发宝A: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已按再投资形式转实收基金 直接通过应付赎回款转出金额 应付利润本年变动 年度利润分配合计 备注  2014年 78,813,938.07 - -165,296.69 78,648,641.38 -  2013年 3,087,289.29 - 347,991.26 3,435,280.55 -  合计 81,901,227.36 - 182,694.57 82,083,921.93 -  广发宝B: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已按再投资形式转实收基金 直接通过应付赎回款转出金额 应付利润本年变动 年度利润分配合计 备注  2014年 80,270,684.81 - -573,595.47 79,697,089.34 -  2013年 6,662,125.03 - 653,777.35 7,315,902.38 -  合计 86,932,809.84 - 80,181.88 87,012,991.72 -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91号文批准,于2003年8月5日成立,注册资本1.2688亿元人民币。公司的股东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香江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州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拥有公募基金、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受托管理保险资金投资管理人、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QDII)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等业务资格。 本基金管理人在董事会下设合规及风险管理委员会、薪酬与资格审查委员会、战略规划委员会三个专业委员会。公司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和22个部门:综合管理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监察稽核部、基金会计部、注册登记部、信息技术部、中央交易部、金融工程部、研究发展部、权益投资一部、权益投资二部、固定收益部、数量投资部、量化投资部、国际业务部、营销服务部、互联网金融部(下辖深圳理财中心、杭州理财中心)、北京办事处、北京分公司、广州分公司、上海分公司。此外,还出资设立了广发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香港子公司)、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管理五十七只开放式基金---广发聚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稳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广发货币市场基金、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大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核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聚瑞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广发内需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全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行业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聚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中小板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中小板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广发标普全球农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制造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聚财信用债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消费品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理财年年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纳斯达克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新经济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聚源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轮动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聚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理财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美国房地产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集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趋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聚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天天红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广发中债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亚太中高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现金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广发全球医疗保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成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钱袋子货币市场基金、广发天天利货币市场基金、广发集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竞争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中证全指可选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主题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活期宝货币基金、广发逆向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季季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中证百度百发策略1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广发中证全指医药卫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资产规模为1334.68亿元。同时,公司还管理着多个特定客户资产管理投资组合和社保基金投资组合。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温秀娟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广发货币基金的基金经理;广发理财30天债券基金的基金经理;广发理财7天债券基金的基金经理;广发活期宝货币基金的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 2013-12-02 - 14.5年 女,中国籍,经济学学士,持有基金业执业证书,2000年7月至2004年10月任职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门营业部,2004年10月至2008年8月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工作,2008年8月11日至今在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工作,2010年4月29日起任广发货币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年1月14日起任广发理财30天债券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年6月20日起任广发理财7天债券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年12月2日起任广发现金宝场内货币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年3月17日起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2014年8月28日起任广发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  注:(1)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和“离职日期”指公司公告聘任或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广发现金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公司通过建立科学、制衡的投资决策体系,加强交易分配环节的内部控制,并通过实时的行为监控与及时的分析评估,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 在投资决策的内部控制方面,公司制度规定投资组合投资的股票必须来源于备选股票库,重点投资的股票必须来源于核心股票库。公司建立了严格的投资授权制度,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可以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在交易过程中,中央交易部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的原则,公平分配投资指令。公司原则上禁止不同组合间的同日反向交易(指数型基金除外);对于不同投资组合间的同时同向交易,公司可以启用公平交易模块,确保交易的公平。 公司监察稽核部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和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债券一级市场申购方案和分配过程进行审核和监控,保证分配结果符合公平交易的原则;对银行间债券交易根据市场公认的第三方信息,对投资组合和交易对手之间议价交易的交易价格公允性进行审查,并由相关投资组合经理对交易价格异常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公司开发了专门的系统对不同投资组合同日、3日内和5日内的股票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发现异常情况再做进一步的调查和核实。 4.3.2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上述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通过对本年度该组合与公司其余各组合的同日、3日内和5日内的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专项分析,未发现本组合与其他组合在不同的时间窗口下同向交易存在足够的样本量且差价率均值显著不趋于0的情况,表明报告期内该组合未发生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情况。 4.3.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报告期内,未出现涉及本基金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4年央行维持平衡偏紧的货币政策,但经济持续疲弱,社会融资成本高企,通缩压力加大,为了避免经济加速下滑,央行采用定向降准、不对称降息等手段,并结合使用mlf、slf等创新工具,向市场注入资金,引导收益率下降,意图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市场欢迎央行的举措,长端收益率大幅下降。货币市场利率受年底和新股发行等叠加影响,而且央行在资金紧张的年底,并没有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向市场注入资金,而选择slo、MLf、SLf等创新工具向市场传递信号,信息传导较为滞后,导致货币市场利率大幅飙升,7天回购利率一度冲到10%,一年期AAA短融也上升到5.5%的水平,较降息前上升150个bp。 报告期内我们调整组合,增配久期较短的存款和短期融资券来提高流动性,把握年底货币市场利率高企的机会做高收益的存款和回购,提高组合收益率。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广发现金宝A类净值增长率为4.9032%,广发现金宝B类净值增长率为5.549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3549%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14年中国经济进入减速运行的新常态发展阶段,增长率下探7%,CPI也回落到3%以内。从微观的企业层面来看,经济景气度下降,特别房地产业的低迷导致产业链收缩,企业经营困难,加上融资成本高企,财务压力很大,预计陆续有企业要破产,但大规模的破产潮出现概率不大。虽然经济增速下一个台阶是政府的调控目标,但如果经济持续下落导致出现通缩就不是政府愿意看到,三架马车中内需和出口维持平稳,投资受基建和房地产等因素影响,不确定性大,有可能出现大幅滑落,因此如果经济下降速度超过政府承受范围,政府有可能出台一系列财政和货币政策去刺激投资。对货币市场影响最大的是货币政策,14年定向降准和非对称降息都没改变货币数量紧平衡的局面,社会融资成本居高不下,主要原因在于央行不愿意投放太多货币,避免无效资金再度吹出经济泡沫,但如果要降低社会融资成本,大幅度降准是必须要做的事情,因此政府需要在泡沫和保增长之间权衡,根据经济形势做出政策抉择。第一季度是重要的时间窗口,等待财政部门完成梳理各地方政府的债务,制定新的融资制度之后,刺激政策有可能出台。 IPO加速发行也会对货币市场利率造成阶段性冲击,我们会紧密跟踪新股发行,合理安排现金流。具体而言,我们将坚持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管理工具的投资目标,保持合理的组合平均剩余到期期限,在合规基础上进行组合管理,根据对利率和信用市场变化的规律的深入研究来提高组合收益。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公司设有估值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负责制定旗下基金投资品种的估值原则和估值程序,并选取适当的估值方法,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后方可实施。估值委员会的成员包括:公司分管投研、估值的副总经理、督察长、投资管理部负责人、研究发展部负责人、金融工程部负责人、监察稽核部负责人和基金会计部负责人。估值委员会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及时修订估值方法,以保证其持续适用。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会计部具体执行,并确保和托管行核对一致。投资研究人员积极关注市场变化、证券发行机构重大事件等可能对估值产生重大影响的因素,向估值委员会提出估值建议,确保估值的公允性。金融工程部负责提供有关涉及模型的技术支持。监察稽核部负责定期对基金估值程序和方法进行核查,确保估值委员会的各项决策得以有效执行。以上所有相关人员具备较高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行业从业经验。为保证基金估值的客观独立,基金经理不参与估值的具体流程,但若存在对相关投资品种估值有失公允的情况,可向估值委员会提出意见和建议。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一切以维护基金持有人利益为准则。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合同约定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据本基金合同“基金收益与分配”之“基金收益分配原则”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每日分配,按日支付。本基金报告期内累计分配收益158,345,730.72元。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广发现金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广发现金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的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广发现金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运作、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基金利润分配、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严格遵循《证券投资基金法》、《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广发现金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2014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的基金财务会计报告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 王明静 洪锐明签字出具了德师报(审)字(15)第P030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广发现金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 2014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3年12月31日  资产: - -  银行存款 1,121,559,094.84 2,922,719,510.30  结算备付金 40,416,886.23 -  存出保证金 7,442,842.08 -  交易性金融资产 479,940,599.65 -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479,940,599.65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75,001,831.13 2,892,90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11,217,510.98 11,186,881.46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49,447,686.90 1,486,558,273.58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1,985,026,451.81 7,313,364,665.3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4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3年12月31日  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1,370,000,000.00  应付赎回款 49,448,118.22 0.00  应付管理人报酬 262,415.07 287,476.34  应付托管费 116,628.91 127,767.28  应付销售服务费 567,091.44 346,765.35  应付交易费用 26,173.74 -  应交税费 - 0.00  应付利息 - 0.00  应付利润 262,876.45 1,001,768.61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349,000.00 -  负债合计 51,032,303.83 1,371,763,777.58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1,933,994,147.98 5,941,600,887.76  未分配利润 - 0.00  所有者权益合计 1,933,994,147.98 5,941,600,887.7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985,026,451.81 7,313,364,665.34  注:1. 报告截止日2014年12月31日,广发宝A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0.01元,基金份额总额139,175,991,169.00份;广发宝B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0.01元,基金份额总额54,223,423,629.00份;总份额总额193,399,414,798.00份;2013年12月31日,广发宝A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0.01元,基金份额总额217,598,369,228.00份;广发宝B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0.01元,基金份额总额376,561,719,548.00份;总份额总额594,160,088,776.00份。 2. 上年度会计期间为2013年12月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广发现金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2月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一、收入 183,322,093.31 11,518,259.90  1.利息收入 172,518,999.63 11,518,259.90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13,494,255.10 10,809,916.56  债券利息收入 42,703,834.32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6,320,910.21 708,343.34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0,787,871.28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10,787,871.28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15,222.40 -  减:二、费用 24,976,362.59 767,076.97  1.管理人报酬 6,050,676.78 287,476.34  2.托管费 2,689,189.54 127,767.28  3.销售服务费 11,232,483.03 346,765.35  4.交易费用 - -  5.利息支出 4,515,792.63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4,515,792.63 -  6.其他费用 488,220.61 5,068.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58,345,730.72 10,751,182.93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58,345,730.72 10,751,182.93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广发现金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5,941,600,887.76 - 5,941,600,887.76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58,345,730.72 158,345,730.72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4,007,606,739.78 - -4,007,606,739.78  其中:1.基金申购款 87,316,383,310.58 - 87,316,383,310.58  2.基金赎回款 -91,323,990,050.36 - -91,323,990,050.36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158,345,730.72 -158,345,730.72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933,994,147.98 - 1,933,994,147.98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2月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412,558,350.00 - 1,412,558,350.00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0,751,182.93 10,751,182.93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4,529,042,537.76 - 4,529,042,537.76  其中:1.基金申购款 4,601,514,925.04 - 4,601,514,925.04  2.基金赎回款 -72,472,387.28 - -72,472,387.28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10,751,182.93 -10,751,182.93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5,941,600,887.76 - 5,941,600,887.76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页码(序号)从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王志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窦刚,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晓章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广发现金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3]1178号文《关于核准广发现金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募集的批复》批准,由基金发起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广发现金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基金合同”)发起,于2013年12月2日募集成立。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募集期为2013年11月25日至2013年11月27日,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12,558,350.00元,有效认购户数为2,767户。其中,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共计人民币35,550.00元,折合基金份额3,555,000.00份,按照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计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本基金募集资金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具体如下:1、现金;2、通知存款;3、短期融资券;4、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5、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6、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7、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8、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中期票据;9、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资产支持证券;10、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于2015年3月23日已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同时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若干基金行业实务操作。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4年12月31日及201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4年度及2013年12月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可比期间的会计年度为2013年12月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根据本基金的业务特点和风险管理要求,本基金将所持有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贷款及应收款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为债券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列报。 本基金持有的各类应收款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分类为贷款及应收款项。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根据本基金的业务特点和风险管理要求,本基金将持有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全部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各类应付款项、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于交易日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本基金对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贷款及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法进行后续计量。本会计期间内,本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的摊余成本接近其公允价值。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债券投资 买入债券于交易日按债券的公允价值入账,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上述公允价值不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 配售及认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于实际取得日按照估值方法对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的认购成本进行分摊,确定应归属于债券部分的成本。 买入央行票据和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推算内含利率后,逐日确认债券利息收入。 卖出债券于交易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卖出债券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成本。 2. 贷款及应收款项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为本基金按照返售协议约定先买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证券等金融资产所融出的资金。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按交易日应支付或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于返售日按账面余额结转。 3. 其他金融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为本基金按照回购协议先卖出再按固定价格买入票据、证券等金融资产所融入的资金。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于交易日按照应收或实际收到的金额入账,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于回购日按账面余额结转。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1、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剩余存续期内按照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每日计提损益。本基金不采用市场利率和上市交易的债券和票据的市价计算基金资产净值。 2、为了避免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按市场利率和交易市价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从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产生稀释和不公平的结果,基金管理人于每一估值日,采用估值技术,对基金持有的估值对象进行重新评估,即“影子定价”。投资组合的摊余成本与其他可参考公允价值指标产生重大偏离的,应按其他公允指标对组合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当“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或超过0.25%时,基金管理人应根据风险控制的需要调整组合,其中,对于偏离程度的绝对值达到或超过0.5%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参考成交价、市场利率等信息对投资组合进行价值重估,使基金资产净值更能公允地反映基金资产价值,并应编制和披露临时报告,并根据风险控制的需要调整组合。 3、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4、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本基金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的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其公允价值计量基于公允价值的输入值的可观察程度以及该等输入值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的重要性,被划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对应的金额。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人民币0.01元。申购、赎回、转换及分红再投资等引起的实收基金的变动分别于上述各交易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以及因类别调整而引起的广发宝A、广发宝B基金份额之间的转换所产生的实收基金变动。 7.4.4.8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 利息收入 (1)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2) 除贴息债外的债券利息收入在持有债券期内,按债券的票面价值和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逐日确认债券利息收入。贴息债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推算内含利率后,逐日确认债券利息收入。 (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在返售期内以实际利率法逐日计提,若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则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 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收益于交易日按卖出债券交易日的成交总额扣除应结转的债券投资成本与应收利息(若有)后的差额确认。 7.4.4.9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1.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8%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2. 本基金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08%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3. 本基金A级基金份额和B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分别按前一日该级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和0.01%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交易费用发生时按照确定的金额计入交易费用。 5.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的摊余成本在回购期内以实际利率法逐日计提,若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则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支出。 7.4.4.10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3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可以选择不同的收益分配方式,在同一销售机构只能选择一种收益分配方式,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最后一次选择的收益分配方式为准; 3.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 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B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4.11 分部报告 根据本基金的内部组织机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基金整体为一个报告分部,且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政策及计量基础一致。 7.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于2014年7月1日开始采用财政部于2014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同时在本年度财务报表中开始采用财政部于2014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上述会计政策的采用未对本年度本基金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7.4.6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缴纳营业税。 2) 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7.4.7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代销机构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与过户机构、直销机构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 基金管理人母公司、代销机构  深圳市前海香江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广州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GF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Management Limited(广发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全资子公司  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控股子公司  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31日对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并对其实施控制,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由此成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除此之外,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不存在其他控制关系或者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关系发生变化的情况。 7.4.8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股票交易。 7.4.8.1.2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 7.4.8.1.3债券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债券交易。 7.4.8.1.4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12月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12月31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636,000,000.00 100.00% 3,890,900,000.00 100.00%  7.4.8.1.5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无应付关联方佣金余额。 7.4.8.2关  $广发现金宝场内货币A(MF519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