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北京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公告提示会员机构称,部分虚拟货币平台、ICO平台、“虚拟数字资产”交易平台、现金贷平台将业务活动转移到中国境外,有部分社交平台、非银行支付机构为这些业务提供服务便利,公开诱导不具备识别能力的公众继续开展高金融风...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