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股也要打击壳股炒作。 近日香港信报报道,香港证监会企业融资部执行董事何贤通表示,主板及GEM(注:创业板)上市公司年收入分别少于5,000万港元及2,000万港元之公司,将被定义为:业务极少之公司。 有关公司(注:业务极少之公司)于2016...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