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减持】中国新电信(08167.HK)获列海权增持107.2万股

发布于: 新闻转发:0回复:3喜欢:0
格隆汇获悉,根据港交所最新权益披露资料显示,2019年5月28日,中国新电信(08167.HK)获列海权以每股均价0.1229港元,增持107.2万股,总价约13.17万港元。 增持后,列海权持有权益的股份数目4,208,735,357,占已发行的有投票权股份百分比44.20%。 网页链接

全部讨论

2019-06-02 23:13

$中国新电信(08167)$ 假标!假标!假标!

吕卓作为蜜蜂金服的董事长,前中国新电信的总裁,与其父亲吕振波,伙同付哲参与假标!主观故意非法侵占出借人私人财物!

吕卓作为蜜蜂金服的董事长,前中国新电信的总裁,与其父亲吕振波,伙同付哲参与假标!主观故意非法侵占出借人私人财物!

吕卓作为蜜蜂金服的董事长,前中国新电信的总裁,与其父亲吕振波,伙同付哲参与假标!主观故意非法侵占出借人私人财物!


对于中国新电信旗下蜜蜂有钱平台存在假标的情况,早在2018年10月6日的《假标之嫌》中,就进行过举证和剖析。针对平台出现大量出借人持有签署日期早于用户注册蜜蜂有钱平台账号日期的借款协议,进行了质疑,疑似此类借款协议为假标。

目前,平台处于经侦介入的立案侦查阶段,2019年1月28日,警方发布案情通告,称司法审计已介入(详见《小部分人的狂欢》)。 投监会针对目前已掌握的数据进行了审计,发现了大量假标证据。现将其中造假痕迹比较明显的一小部分公布于众。

首先,来介绍一下,我们今天案例的主角——吕振波。那么吕振波是谁呢?

吕卓作为蜜蜂金服的董事长,前中国新电信的总裁,也参与了平台的债权交易。

吕振波的身份为吕卓父亲,已得到付哲和张晓宋(大股东代表)的确认。是出借金额与债转金额最大的账户;而且债转时间集中在6月底和7月初,当时平台的活动力度空前,意图把吕振波手中的坏账转嫁给普通出借人,达到内部人员提前下车的目的。

然后,我们来看一下NJ0120170407001-cl-8这个借款协议:

有数据反映,这笔借款在2018年6月30日和7月3日被债转给了如下6人,债转协议编号分别为NJ0120170407001-cl-8-1、NJ0120170407001-cl-8-2、NJ0120170407001-cl-8-3、NJ0120170407001-cl-8-4、NJ0120170407001-cl-8-5、NJ0120170407001-cl-8-6,债转协议期限为9个月。

(点击图片看大图)

通过表格中的金额统计,我们不难发现,这6个债转协议的金额共计4549.9。原借款协议开始日期为2017年4月7日,到债转协议签订时,已还款15个月(由于逾期债权无法债转,因此这15个月不存在逾期)。按合同约定的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计算,已还款金额为3369.15,该债权应剩1967.84未还。即价值1967.84的债权以4549.9债转给了6个人。

然而,随着调查的深入,竟然发现了与这些债转协议编号和金额都相同的借款协议,让我们通过对比的形式来看一下:

NJ0120170407001-cl-8-1(点击图片看大图)

NJ0120170407001-cl-8-2(点击图片看大图)

NJ0120170407001-cl-8-3(点击图片看大图)

NJ0120170407001-cl-8-4(点击图片看大图)

NJ0120170407001-cl-8-5(点击图片看大图)

NJ0120170407001-cl-8-6

吕振波先将已还款的3369.15装进口袋,再将价值1967.84的债权以4549.9债转给了6个人,通过篡改债权金额牟取了差额2582.06(4549.9-1967.84)。也许是觉得差额还不过瘾,索性将债转协议直接替换成借款协议,将原债权期限延长至24个月,成为彻头彻尾的假标!至此,本文开头提到的“大量出借人持有签署日期早于用户注册蜜蜂有钱平台账号日期的借款协议”这个疑问,终于有了答案。

最后,我们来看一下与该笔借款有关的协议和相关信息统计:

(点击图片看大图)

请注意最后那行的信息,编号NJ0120170407001的借款,借款人李文娟已于2018年5月7日提前还清了全额还款。

也就是说,吕振波伙同平台法人代表付哲,在借款人提前还清全额还款后,利用借款人的信息编造了2018年6月30日的债转协议以及借款协议,利用假标非法侵占出借人的钱款。

前面已经说过了,本文详细剖析的案例,仅仅是假标的冰山一角,绝非个案。以此手法制作的假标还有很多,文末不妨再贴一个!

YZ0120170801003-cl-7李杨提前还清吕振波付哲造假合同证据:

李杨假标证据1(点击图片看大图)

李杨假标证据2(点击图片看大图)

2019-05-31 20:15

有法律专家学者指出,中国新电信旗下蜜蜂有钱平台,金融受害人和平台之间是借贷合同关系,且两者之间的合同关系不会因为平台犯下的错误而消失。
因此即使平台存在违规的行为最终被立案侦查了,平台依然有义务还钱。

而且平台存在主观犯错的违法行为,作为受害一方的出借人事前并不知情,他们已经是非法集资案件中的受害人群,因此更加没有理由继续要受害人承担损失全部本金的后果,平台及责任人和股东企业中国新电信是脱不了干系的,是有责任也有义务继续还钱。

因为金融受害人和平台之间是存在合同关系的,因此平台被认定为非法集资以后,受害群众依然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来追讨被骗本金,而是直接进入刑事诉讼环节。

因为一旦案件进入了刑事诉讼,就意味着受害群众至少要等待三五年之后才可能有结果,而且最终也只能拿回极小部分的本金,甚至一分钱都可能拿不回来。

因为受害群众和平台之间的合同关系是客观存在且得到法律认可的,如果平台未能按照合同要求如期返还出借人本金,那么受害群众就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起诉平台实控人及家属还有平台股东企业,要求这些人赔付本金损失部分。

尤其是股东企业中国新电信,作为平台的出资设立人,更应该对自己所入股投资的平台负责到底,依法承担连带责任,当平台出现兑付问题时,中国新电信必须兜底赔付受害群众的本金损失或先行垫付返还本息。

尤其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相当多的受害群众当初选择平台的原因就是看中了平台背后的股东中国新电信的背景和实力,结果却上当受骗了。

因此股东企业中国新电信就成了此次集资诈骗案件当中的“帮凶”,因为如果不是有了这些股东企业的站台,受害群众也绝不会轻易上当受骗,所以平台出了问题,作为受害群众更加应该向股东企业中国新电信索赔,要求股东企业中国新电信全额赔付损失。

2019-05-31 17:15

中国新电信(08167)$ 假标!假标!假标!
吕卓作为蜜蜂金服的董事长,前中国新电信的总裁,与其父亲吕振波,伙同付哲参与假标!主观故意非法侵占出借人私人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