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泰煤炭 通函 - [《收购守则》所指的要约公司发出的文件 / 根据《公司股份回购守则》刊发的文件 / 私有化/撤销证券上市] 有关 (1)由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证券有限公司 代表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作出 以每股H股17.50港元的价格回购全部已发行H股 的有条件现金要约;及 (2)建议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H股 自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自愿退市 的要约文件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