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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高薪CFO是不是该被问责啊!
就是搞了个假合同被查出来了。就这么简单。
19年几毛钱增发的股票拿到的现金没有用来投入经营,而是被大股东挪用了,希望这次能让朱共山知道,港股不是这么好搞的。另外希望与协鑫集成的关联交易也要阐述合理性
说白了,就是和子公司之间拆借了款项,没有正确按照证监会要求公示。现在事务所都怕担责,一直和公司拉锯怎么披露。子公司也为了圆这件事,把钱退回来了,但事务所还是不依不饶。看看怎么圆吧。但,还不至于严重到很多别有用心的人说的“假账”和“退市”这么严重。友商们,你们辛苦了,走好不送。
审计师严格要求公司财务的透明度对股民算是好事吧!
小石头丸子真不容易,在事实已经清楚的情况下,一个人在苦苦支撑,希望他是和我们一样,手里拿着大把股票,希望无论什么原因公司都能复牌
钱收回,利空出尽,复牌暴涨
一贯没有诚信的公司。
事实已经非常清楚了,是大股东用假合同挪用上市公司大额资金,交易金额超过了市值的25%…已经构成了“重大事件”,按照流程,审计委员会将聘请独立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法务审查”,即调查合同的真实性、查清楚交易方的实际控制人,以便于最终定性,如果证据确凿,会根据港交所的规定进行处罚,最重要的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占用公司资金金额巨大的,并未全额退回,则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个雷不是一般的大,法务调查至少需要30天,大家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