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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独立调查,本集团之财务状况预计将受到以下项目影响:(i) 未 经授 权 担 保项 下 向 进出 口 银 行、华夏 银 行、哈 尔滨 银 行 及中 国 光 大 银行之担保责任总金额合计人民币37亿元,其中三间银行已就此提出 法律程序起诉本集团申索合计人民币36亿元(包括法律费用、罚款及 ╱ 或应计利息);及( ii) 存 款 损 失 人 民 币 4 , 0 0 5 , 9 0 0 , 0 0 0 元(其 中 包 括 质 押 担 保 人 民 币3, 990, 000, 000元及金杯汽控存放于营口银行之人民币300, 000, 000元定期 存款之应计利息人民币15, 900, 000元 )。
开始自导自演自编剧了,东北人这是恶劣。人在做,天再看,小安等一众贼人多行不义必自毙。
投资不过山海关….近80亿啊!天雷滚滚!
参考康美案,这些违规签字操作的人该承担赔偿责任。
东北第一骗
牛逼过头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