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日的通函和股东特别大会通知。本公告中使用的词汇应与通函中所定义的词汇具有相同的涵义。本公司董事会在此公告,其将提议延迟定于二零一三年七月八日召开的股东特别大会,原预期于二零一三年七月...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