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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新发展 上市文件 - [供股] (1) 建议按於记录日期每持有两(2) 股现有股份获发一(1) 股供股股份之基準进行供股;(2)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及(3) 可能根据购股权计划调整购股权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