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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2015 21:08 00205 财讯传媒 通函 - [公开招股](I)建议按於记录日期每持有一(1)股新股份 获发五(5)股发售股份之基準 以认购价每股发售股份0.10港元进行公开发售; (II)建议增加法定股本;及 (III)股东特别大会通告(1771KB, PDF)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