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PLDT有家供应商,占采购量的80%,里面的猫腻可想而知,资本开支管理过程之政策、程序及控制,监管有漏洞,估计是有硕鼠,但查来查去,没查出个结果;2、2023年3月,公司要跟这个供应商解订立和解及相互解除协议。该等协议具有将PLDT就于2022 年后购买物业及设备对该等供应商之尚未完成承担减少至约330亿菲律宾披索(相 等于约6.033亿美元及47亿港元),没太看懂,难不成要赔给供应商6亿美元?雷呀,天理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