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还本金不兑付收益”!政府融资平台也要“赖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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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朝说  作者:老万

近年来,政府融资平台违约项目越来越多,城投信仰也受到了一波又一波的冲击,但是直到现在也没有出现“赖账”的情况,即使是市场上最严重的贵州“网红”县也一样。

不过,这一潜规则恐将被打破。

2月8日,施甸县天源供水有限公司(云南施甸县地方城投)向海航期货出具的一份《关于协商兑付融资债务事宜的函》,提出以下兑付方案:

一、由我公司对尚未偿付的本金,通过争取化债资金的方式,予以兑付偿还,我公司对到期应付未付利息、罚息等其他相关款项不再向贵公司支付。请贵公司按相关程序,争取投资人理解和支持,免除剩余本金以外的相关款项。

二、按照自愿原则,根据投资人的意愿,对同意上述方案的投资人,待贵公司与投资人完善相关清算方案确认手续并给予我公司书面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先行兑付本金,直至所申请的优先化债资金兑付完毕;对不同意上述方案的投资人,因化债资金及其有限,加之我公司无其他还款来源,暂无力偿付,今后我公司仍会积极筹措资金,但因我公司实体化经营收入来源有限,后期债务兑付能力及兑付时间存在极大的不确定性,望贵公司结合我公司的实际兑付能力,请给予理解。

因政策兑付时间较紧迫,恳请贵公司对我公司提出的上述方案及时研究,并于2021年2月10日前予以回复。

关于这份函件,有几点值得注意:

1、这份函的落款时间是2021年2月8日。

也就是说,前天才发的函,今天就要回复,这个是不是太紧迫了,而且在海航期货发给投资人的征询函中提到,委托人未在表决截止日反馈书面意见的,则视为该委托人同意该兑付处置方案,这会不会出现“被代表”的情况。

2、在同一个资管产品中,不可思议的出现了投资人先后清算的顺序。

在同一个资管产品中,投资人拥有的权益是一样的,管理人和融资方有什么权利划分兑付的先后顺序?而且在资管产品面临重大决议的时候,是不是应该召开受益人大会更加妥当,而不是发函让每一个委托人去做选择?

3、这是国内第一家城投公司提出只还本不付息的兑付方案,未来会不会有更多的城投公司效仿,甚至出现本金打折的情况呢?

小编不知道投资人最终会如何选择,但是这个事件非常值得重视,此前牢不可破的城投信仰被撕开了一个大口子,城投公司离赖账还有多远呢?

附:《关于海航润云1号资产管理计划清算方案之意见征询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