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假st退市必须严格执行,不能动摇,但是相关赔偿制度也须跟上,一些审计会计机构不能遣责了事必须真金白银罚,
为什么罚公司,而不是罚公司的高管人员呢?罚公司都是中小股民承担,而那些作恶的高管们除了得到利益,其他什么损害都没有,他们把上市公司掏空了,完了之后监管部门再对上市公司再罚一次款?
这公司是国有法人相对控股,审计是大华所。从财务报表来看,除了有息负债比较高,其他的财务数据,我看不出明显的异常。请问,作为散户,我应该怎么规避这种财务造假的公司?
为什么罚公司,而不是罚公司的高管人员呢?罚公司都是中小股民承担,而那些作恶的高管们除了得到利益,其他什么损害都没有,他们把上市公司掏空了,完了之后监管部门再对上市公司再罚一次款?
活着不易